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极速快32023-01-31 16:0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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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班第一天就摔伤,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要不要赔?******

  上班第一天摔伤 公司赔了10万元

  阅读提示

  记者调查发现,近年来,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。“试工期”“试岗期”以及“未建立劳动关系”“未转正”等,不是逃避工伤赔偿责任的借口。建议用人单位在“社保空档期”购买雇主责任险以分散用工风险。

 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,上班第一天就摔伤,公司要不要赔?这是前不久发生在湖南湘阴的真实案例。最终,湘阴法院判决公司对摔伤的员工赔偿10万余元。

  在这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,用人单位到底冤不冤枉?

  记者调查发现,近年来,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。综合来看,在“倾斜保护原则”下,我国的劳动法更倾向于保护弱势劳动者利益,兼顾用人单位利益。

  上班第一天摔成八级伤残

  事情发生在2021年6月9日。老杨应邀前往当地一家建设公司从事装模工作。他和公司提前约定,工资按天发放。没想到上班第一天,他就因施工过程中脚下打滑,不慎摔伤了右手。后经工伤鉴定,伤情构成八级伤残。

  赖以生存的右手致残,老杨觉得很倒霉。事发后,老杨与公司就赔偿事宜沟通,但未达成一致。向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后,仲裁委裁决公司赔偿老杨107498元。老杨不服裁决,诉至法院。

  湘阴法院审理认为,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。老杨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,但并不影响双方劳动关系的认定。

  而在各项工伤赔偿标准的确认上,法院认为,因老杨是临时工,又在上班第一天受伤,不能举证证明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。因此,仲裁委以该公司缴纳工伤保险的基数4931元,作为杨某工资计算工伤赔偿数额,符合相关规定,应予认可。

  法院最终判决该公司向老杨支付工伤待遇费用共计107498元。记者了解到,目前该判决已生效,公司已向老杨赔付全部金额。

  “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,理应被认定为工伤,并依法享受工伤待遇。”办案法官表示。

  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

  记者调查发现,在面对类似老杨这样的劳动者的不幸遭遇时,法院往往会在贯彻公平、公正原则前提下,对劳动者依法予以倾斜保护。

  同样事发湖南,同样是上班第一天受伤。在长沙天心区从事外墙灯具安装工作的刘某,工作时不慎从高处跌落受伤,鉴定为九级伤残。

  公司认为刘某刚上班第一天,双方还未签订劳动合同,也无法购买工伤保险,其与刘某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。但法院审理后认为,公司作为用人单位,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是法定义务。刘某虽仅工作一天,但不影响对双方劳动关系的认定。最终判决公司赔偿刘某18万多元。

  即使上班第一天路上出了意外,也属工伤。2017年,小陈成功应聘昆山某电子厂。去厂里报到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。

  电子厂认为,出事当天小陈并未到厂里办理入职手续,也未签订劳动合同,双方尚未建立劳动关系,自然就没工伤一说;公司并非不给小陈缴纳工伤保险,而是因为他没来报到,双方还未建立劳动关系,厂里没有义务帮他缴。

  但法院最终认定,因电子厂未为小陈缴纳社保,小陈发生工伤,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电子厂承担给付责任。最终判该厂赔偿小陈11万多元。

  如果入职第一天就离职,且回家途中死亡,算不算工伤?答案是:也算。同样是2017年的事:王某与悦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,被派遣至另一家公司工作。入职第一天,王某提出辞职,并办理了离职手续。不料当天下午,王某骑电动自行车被货车撞倒,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。

  王某被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。两家公司不服提起上诉。法院审理认为,劳动者离职当日完成的交接工作等也是其工作组成部分,其离开公司回家的行为应视为下班。且员工向用工单位申请辞职不等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。

  及时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关键

  “这些案例有两个常见的争议点:一是双方劳动关系的确立,二是各项工伤赔偿标准的确认。”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吕帅分析。

  吕帅告诉记者,无论劳动者是“上班第一天”或是“未转正”,只要符合劳动关系建立的特征,那么自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开始,二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即已建立。

  实践中,为了相互了解、选择,有的企业会为新员工设置“培训期”“试工期”“试岗期”等期限。但也有不合规企业借此推卸劳动用工的法律责任,不缴纳社会保险。一旦员工在此期间发生工伤,企业便以“未建立劳动关系”“未转正”为由,试图逃避工伤赔偿责任。“其实试用期对劳动者的影响仅表现在解除劳动合同和工资待遇方面,对工伤待遇没影响。”

  此外,很多企业会选择在员工转正后缴纳社会保险,或当月入职、下月办理社保登记。吕帅认为这种做法不但不能为企业省多少钱,还可能带来无法预期的后果。

  “社会保险法规定,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。转正后缴纳社保的操作显然违法;当月入职、下月办社保的操作看似不违反法定时限要求,但殊不知,30天之限是法律给予用人单位的最长宽限期,并非不缴纳社保的免责期限。”吕帅举了一个现实案例:2020年10月,上海某公司因工期紧张,加急招聘了操作工李某,当晚李某办好手续后正式入职到岗,不料工作两个小时后猝死。事后,家属要求公司给予一次性补偿140万元。

  “这就是一起典型的反映‘社保空档期’的事件。”吕帅建议,在“社保空档期”,企业可以购买雇主责任险以分散风险。他同时提醒劳动者,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,并以双方劳动关系存在争议为由拒付工伤保险待遇,劳动者应准备工伤认定书、劳动能力鉴定结果、医药费发票及证明双方存在用工事实的相关证据,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。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。

一座中原煤城与红嘴鸥的“双向奔赴”******

  平顶山市民观赏红嘴鸥。 庞秋霞 摄

  中新网平顶山12月25日电 题:一座中原煤城与红嘴鸥的“双向奔赴”

  记者 韩章云

  “来啦!来啦!吃饭啦!”12月25日早上八点半,庞秋霞手持鸥粮准时来到平顶山的一处观鸟平台。随着一声声悠长的呼唤,原本在远处水面浮游的红嘴鸥闻讯起飞,向着她所在的位置聚集、盘旋。鸟儿们愉悦的鸣叫声,唤醒了城市的清晨。

  犹如老友重逢,11月初,成群的红嘴鸥再次来到河南平顶山白龟山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。2016年,当地首次发现成规模的红嘴鸥。此后,来这座中原煤城越冬的红嘴鸥一年比一年多。当地林业部门预计,今年到访的红嘴鸥最多可达6000余只。远道而来的红嘴鸥备受当地市民喜爱,冬日湖畔赏鸥成为一道风景。

  红嘴鸥在平顶山白龟湖捕食。 庞秋霞 摄

  今年60岁的庞秋霞,是“鹰城精灵红嘴鸥守护团队”的一名志愿者。该团队成立三年来已有70余名成员。每年冬季红嘴鸥到来后,志愿者们就会守候在红嘴鸥聚集区域,投喂食物、劝导游人文明赏鸥、用相机记录红嘴鸥灵动的身姿。

  “我们每天上午八点半到九点,下午三点到四点投喂红嘴鸥,这些鸥粮、小鱼虾都是红嘴鸥喜爱的食物,湿地中心的小岛上还会撒玉米、高粱等,供所有鸟儿食用。”庞秋霞喜欢红嘴鸥,“它们有灵性,亲人,一声招呼就飞过来吃食了。”

  位于河南中部的平顶山又称“鹰城”,是一座典型的资源型工业城市,煤炭储量丰富。最近十年,该市生态环境有了可喜的变化,曾经的“半城煤灰半城土”已蜕变为“半城山水满城绿”。

  “鸟儿用翅膀为城市投票。”白龟山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主任张立峰说,近十年来,平顶山生态环境改善显著,尤其水质、沿湖生态进一步好转,这是红嘴鸥与中原煤城的“双向奔赴”。

  冬日赏鸥成为平顶山的一道风景。 庞秋霞 摄

  在红嘴鸥集中的白龟湖区域,为保护水质,平顶山自2016年起对湖中的养鱼网箱进行清理,取缔湖中沙岛及沿湖50余家餐馆,清理地笼、旅游快艇、采砂船等,并对注湖河流进行在线断面监控,时刻掌握上游水质情况。

  为保护湖区生态,该市在沿岸持续植树造林,全面绿化周边及入湖河流沿岸。每年3月,平顶山统一开展增殖放流活动,严厉打击违法捕捞行为,并依据自然保护区相关条例,推进湖区禁渔,减少湖面的人为干扰。

  张立峰说,为了留住红嘴鸥,平顶山向昆明林业部门“取经”,精心选购鸥粮,每天定时、定点、定量人工投喂100余公斤饲料,让红嘴鸥有充足的食物。

  平顶山还出台了红嘴鸥保护方案,并与科研院校一起加强对鸟类的监测和研究。除了红嘴鸥年年到访,当地还监测到黑脸琵鹭、蓑羽鹤的身影,青头潜鸭、中华秋沙鸭、黑鹳、东方白鹳等珍稀鸟类也频频现身,白琵鹭、豆雁、白鹭、鸬鹚更是常见。到2027年,来平顶山过冬的候鸟总数预计将达3万只。(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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